- 李钱
- 我们是公务员,在1998至2004年间利用国家法定假日和业余时间对外进行临时性的技术服务并得到了劳动报酬(我们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但当地监察机关认为我们是违反了<监察法>第24条2款并没收了我们的劳动所得,请问我们的收入合法吗?
- 2005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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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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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