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志新
- 杨律师:
你好!
三年前.我的一个同事,也是我当时的师傅.和他的一个未婚妻.他们说要自己去办一个厨柜小加工厂.叫我也去.说是让我出两万.其它的他们出.刚开始是说要么合伙.要么算是借他们的.反正是会还给我的.由于他们刚开始说的一比钱没有到位.就用我的两万元和他们当时现有的一些钱去买了机器.后面他东借一点西借一点.后面那钱什么时候到我也不知道.然后也没有明确是什么方式.就这样开始了.由于是在他们的地方.当然好多事是他们做的,他们也不跟我说.钱也不给我一个交代.当年过年时给了我一千五百元过年.第二年给我一千过年,平时没有钱用.这时我觉得没办法下去了.就在去前4月时我说我要走了.跟他们谈了一下,说是到年底给我三万元.年底去向他们拿钱.他们说钱在外面没有拿回来.等过了年再说.等过了年去问他们.他们说还没有,再等等.等到现在.我去问他们,他们说没有毕要给我钱.赔了哪还有钱给我.由于我认他们的是当时的师傅.我都没有叫他们给我写字据.我现在该怎么办?
- 2007年10月26日
-
- 杨东升
- 建议你以后吸取教训 这次就算了
- 2007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