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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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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敏
您好:律师!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公公婆婆是在婚家庭,他们各自带都有一个儿子,我们是公公带过去的,目前为止两个儿子各一套房子,老俩口一套房子,共三套房子。可是我们这套房子的产权名是亲公公的名,我和后婆婆关系不好。请问:第一,我们可以用什么法律途径把房子的产权名改成老公的名字?第二,我们的房子是2 004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吗?第三,可以不通过后婆婆把房子的产权名改了吗?(补充:公公婆婆结婚十年了)期待您的答复...谢谢!!!新年快乐!!!

2008年02月13日
阎付克
阎付克律师
你好!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建设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等四部门于2004年5月份共同发出《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出售等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住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由出售人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按成交额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 (包括21项税费减半和出让金)。


2008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