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uoyanqing
- 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样的:我于2002年集资了我父亲单位的一套房子,钱是我出的,而且多给了他两万,我是把现金交到父亲手里,当时父亲去交的款.现在情况是父亲以没有任何证据为由起诉到法院让我搬出房子,因为房子名是他的,他不承认收到钱了.他想和他后妻住进来,让我与老婆孩子十五日内搬出.法院传票已下,于本月24日开庭,因没有证据,我肯定败诉.请问律师我怎样能找到有效证据,举几个例子,我能胜诉.现在这房子产权证还没下来,如果我找到有效证据,办产权证时是否可以把名直接过到我的名下.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院内人很多人都知道钱是我出的.万分感谢律师
如果开庭我不去呢后果是什么?就是我败诉了,以后我有机会找到有效证据还可以起诉他吗?败诉后我必须得搬出吗?即使院内人都知道我是出钱人也没人可以为我出庭的,这是常理。但法院是否可暗防呢? 如果我在法庭辩解时可以找到证据,法庭会为主采纳吗?
- 2007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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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付克
- 阎付克律师
- 您好!
一、该房集资人,即享有该房的产权人可能是您父亲,因为您可能不属于有资格可以集资的人,这一点,对您来说显然不利。您父亲要主张产权的证据可能较充分。
二、关于您出资的证据问题,包括邻居等证人证言、录音、您父亲没有经济能力集资、您在银行取钱或向其他人借钱集资的证据都可以向法庭提供以证明您出资;
三、集资房是物权关系,您与您父亲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如能证明您的出资,您有权主张您父亲偿还集资款;
四、如房宽敞,您可以协商共同居住。建议您与父亲协商解决矛盾为宜。
五、建议聘请律师或当面咨询律师。
- 2007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