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谭观凌
- 黎律师您好!
我在10月15日转让下一间公房门面,但不是和单位直接转让的,是从她人手中转让的!并付转让费6000元,当时转让此店的老板娘在知情的情况下并没有说明此店面所属的整栋大楼将要被拍卖.1 0月17日我查到整栋大楼将要被拍卖,我试着跟对方交涉请她退回我的转让费,但被拒绝.10月19日贴出公告店面所属的整栋大楼将11月6日举行拍卖会.1 1月6日被拍出.请问她这种行能不能算是欺骗行为?我可以利用法律武器讨回公道吗?
恳求您的帮助!
- 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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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付克
- 阎付克律师
- 你好!
买卖不破租赁,即租赁合同约束后房屋产权人。
- 200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