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无助的小女孩
- 杨律师你好!
我想向你咨询一下有关工伤方面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妈在一家私人线厂上班,在那工作已快两年了。工厂到目前为止未向她买保险。老板是本地人。他们厂是两班制的,那天大概是9月18,她正好上晚班,由于上班过于疲劳,不小心右手的中指和食指被线机给锯断了,其中食指断一节、中指断两节,现已在医院接好,手还在浮肿,但目前不能运动,10月7日已出院。日常生活还需人照料,而现老板只付于我妈一个月(680元)工资,其它营养费,损失费、生活料理费,等等目前还没说过,当我们和她交谈时,他却说在家好好修养,过十几天带我妈去复检,其它费用概未提起,在医院的时候叫医生签定为几级伤疾,医生却说:你以后慢慢锻炼就会好,你要是不锻炼我和你接好了都无用,听别人讲老板向医生掏了红包,而我妈目前情况还很差。吃住在外面由我爸照顾她(没住工厂里)。我很忧伤也很烦脑。请问我现应怎样向他讨回公道,老板现是不冷不热。请尽快回复我应该怎么和老板谈。非常感谢!!!
一个无助的小女孩
2004年10月12日
- 200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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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到当地劳动局投诉
- 200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