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南生
- 我与一家公司签定了一年合同:2004.9.1至2005.8.1。现公司以我不能胜任合同规定的工作岗位为由,要将我调换另一岗位,并降薪。如果我同意调换岗位但不同意降薪,而公司真的降薪的话,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属违约?合同中规定《公司员工手册》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我看了《公司员工手册》,其中有一条奖惩原则,对于由于个人能力或责任心缺乏而无法完成任务者,公司将通过提醒、警告、罚款、降升薪、辞退等不同惩罚等级处理。
- 200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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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你提起仲裁,公司承担举证义务
- 2005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