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文勇
- 尊敬的各位朋友们,法律专家们: 我的弟弟名叫李文军,他顶替他的亲戚在我们县磷肥厂工作已经有半年时间了,去年年终的时候他在一个停工冷锅炉内维修锅炉的时候被自己用铁锤击飞的金属片击中左眼。后治疗无效,最终导致左眼球塌陷,瞳孔扩散而失明。其在治疗期间的一万多医疗费用已经由厂方支付。请问: 1>.文军与磷肥厂是否构成雇佣关系? 2>.文军(本文受害人)是否可以正当享有正式职工赔偿待遇? 3>.文军可以得到赔偿多少为宜?如不能确切说明数字,其伤残判定后计算公式是什么? 4>.文军如果起诉需要列举那些证据?其手续又是如何办理的呢?真诚的希望得到法律的援助! 本人联系方式可以查看下面的发布人信息!
- 200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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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工伤的
- 2004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