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mwang001
- 公司为国企!于2015年2月底公司管理人(一家律师事务所)统一跟所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一直未付!我的具体问题是12年和13年的周末加班费共50多天没有支付!现在跟管理人交涉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管理人直接答复说不予支付如有异议去法院起诉!我想咨询的是这种状况是否要去法院起诉?加班工资是12年和13年,是否时间已经超过诉讼实效了法院不予受理?我已经有加班的考勤复印件如果上诉胜诉能有多少?
-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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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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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所以现在没有超过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的应先申请劳动仲裁,不服才可到法院起诉。加班的事实由劳动者进行举证,单独考勤表的复印件很难认定。
-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