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Kobe
- 你好:我是一名职业高中学生,第三年,学校安排我们实习,去了一家比较大型的电脑卖场做厂家销售员,电脑卖场,要求我们交300元所谓的“行为保证金”。因为我是个学生,对这个不是很熟悉,他们的说法是为了我们有迟到,早退等违规现象。也就是说一旦有就从这300元里扣除,其他实习单位并没有这样的现象,这样做他们有法可依吗?他们说实习结束会退还,可谁也不知道啊,如果我交了,我有保障吗?他们有权利收这个钱吗?谢谢
- 200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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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不要交,向劳动局投诉
- 200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