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要收工会经费签字权是否正确
[已解答]
0人同问
- 姚卫锋
- 张律师您好!
我是一个国有大型企业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的工会主席,2005年,行政领导硬性将工会独立管理其经费的权利收了,交由企业财务部统一管理,但工会主席的签字权还保留了。但是,今天上午起野班子会上,法定代表人宣布,从现在起,企业所有签字权只有厂长才有,要报帐必须经他签字后才能报。这与现行《工会法》工会独立管理使用工会经费的规定不符。目前在我们重庆由一个新规定(地税),工会经费企业可以不提了,充作企业的利润,工会要用钱,可以据实支出。但是行政一步一步地将工会的权利收了,见后签字也不再有笑了,我该怎么办?
- 2008年08月29日
- 姚卫锋
- 敬请尽快回复
- 1970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