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hongyi15
- 你好,律好;我的同事是一名外国人,公司将迁址至北京,跟全部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这名外国人的赔偿只有一个月补偿+来回机票,他不同意。现在公司就此问题搁置,不再提解除合同事宜,请问,这名外国同事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接着来是正常上班,拿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就可以立即去仲裁否?
- 2013年05月03日
-
- 刘昊斌
- 联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央电视台东方名家特邀讲师
- 外国人在国内就业,有一些前提性条件,要看一下这个外国人,是否办理了就业许可与就业证。只有在办理了相关证件的前提下,他的就业才是合法的,才是受保护的。如果没有办理相关证件,即使打官司,也是得不到相应赔偿的。
在有证件的前提下,就事实来讲,现在单位解约是一种违法行为。该员工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单位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 2013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