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苦恼的人
- 你好!
我想向你咨询一个问题:我的一个朋友,他是在一建筑公司做塔吊工作的,
在休息时间他和几个朋友喝酒,醉了,被困在一个小岛上。后来两个先回
家的朋友告诉了公司的领导。领导出面与派出所联系,派出所找一个船工
帮忙解救。之后,他们公司领导(分管安全的安全主任)说,派出所要罚
公司1000元,个人罚300元,我不知道这个作法合不合法律要求!?(之后
我们侧面向派出所了解,他们并没有向被解救的工人收取任何的费用),另外,被罚款的两个工人还要卷铺盖走人。
其实他们两个在公司干得都不错。因为那个时候正是台风要到来的时候,公
司通知的时候也没有通知到位!那个时候他们并不知道有什么台风要到来也
没有人来通知。(事后经过了解,他们公司有部分人员,并不知道台风什么
时候要来,)没有通知到个人。这个问题如果要说的话,那个分管安全的主
任也有责任,你知道台风要到来,通知下达了,而不管是否已经落实了,传
达到了每个人,再说了,他是在休息时间去了那个岛上而被留在了岛上。你
这个主任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只知道罚工人的血汗钱,还要把工人赶出这
个队伍。你说他做的对不对?就算你要罚款要得找一个充分的理由啊,不能
救了人再把人往火坑里推呀!让工人的饭碗都丢掉呀!现在他也是很苦恼!希
望您能帮忙解决这个问题!帮帮在外打工的朋友讨回一个公道!!!让他们能
够更安心投入到工作中!!!解除他的后顾之忧!!!望能够尽快给我一个
答复,为谢!!
- 2004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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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你可以提请仲裁的。
- 2004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