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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工商银行员工,前几年单位派我到证券公司工作。最近回银行工作,发现一则现在的业务比过增加和改变了许多,二则由于年龄和身体健康方面的原因,不能适应领导安排我的岗位,领导以此为由,给我每月800元生活费,自己联系工作(本行内),三个月后还没找到岗位,就解除合同。在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一我与单位签订的是长期合同;二其实单位里有适合我的岗位,但他们不安排给我做;三本人工作一直是非常努力的,任劳任怨。所以我想不通,请问领导这样做法是否合法?
- 200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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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工商银行的员工,几年前单位派我到证券公司去工作。现回到银行工作,发现一则现在的业务比过去增加和改变了许多,二则由于年龄和健康方面的原因,不能适度领导按排的岗位。领导以此为由,给我每月800元生活费,自己联系工作(本行内),如果三个月后还没有找到岗位,就解除合同。在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一我和单位签订的是长期合同;二其实单位里有适合我的工作,但他们不按排给我做;三本人工作一直是非常努力、任劳任怨。所以我想不通,请问领导这样做是否合法?
- 200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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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完全合法
- 2004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