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汤泳琴
- 贾律师: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广州花都人。我朋友的弟弟在几天前到南海市打工,但那个工厂的老板就要求他试工3天并押身份证1天,那个弟弟就给了身份证给那个老板,那个老板收下后并没立下任何字据。到第2天的时候,弟弟问老板拿回身份证,那个老板却说要再押1天。由于工作辛苦,弟弟在第2天下班后要求取回身份证未果后回到花都,现在打电话给那个老板要求他归还身份证他却说要我们给钱他,他才肯把身份证还予。请问:
1、这个老板这样做是合法的吗?
2、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拿回身份证?
3、这个老板这样做能够向有关部门告发他吗?
急,请速回,谢谢!!
- 2007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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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这样不合法,你可以告他。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他拿了你的身份证,你还是去补办一个吧。
- 2007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