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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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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同问
何健
你好,我是一家企业的员工,在新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签定两次劳动合同的,应当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8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在一家企业已经连续签定了六次劳动合同,现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想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新劳动法实施后,我这六次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算在其中?也就是说,我有没有资格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07年12月18日
hhg
签订合同
2008年01月05日
请输入您要追问的内容
问题标签:
劳动合同
劳动法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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