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陈静
- 律师您好,我在北京一家给移动、联通提供图片、铃声服务的公司工作,图片、铃声编辑、策划工作,我的人事档案在安徽人事局,一年后辞职,到了一家新的有竞争关系的同类公司工作。在原公司工作的一年中,他们没有给我买任何保险,还签了竞业限制的协议,但上面没有提到给我任何补偿,实际中也没有给任何补偿,但他们现在却说已经在工资中补偿了,可工资中根本就没有这样的补偿。现在他们要告我违反了竞业限制的协议,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我该怎么办
- 200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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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协议有效,但是得变更。
- 2004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