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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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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晚婚晚育的高龄孕妇。在东莞一所私立学校就职。现因身体不适想请产假,可校方不批,他直接批示我辞职。在职期间,每月已扣了保证金260元(9个月),我要求退还,但校方不退还,只是另外给了1500元的补助费。请问校方是否合法,我该怎样做。急切盼望您的答复。谢谢。
2003年04月13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中国法律不保护事业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任何权利.
2003年04月19日
问题标签: 劳动合同 劳动法 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