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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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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同问
杨阳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外地学生,今年9月12日在上海一家私企工作(试用期)。但是公司的制度是做六休一早8点半晚5点半,10月10日我领到了7天工资(每月20号发工资)10月底,我因家中有事请了一个星期的假,跟公司预支薪水300元。现在家里人希望我能回去,因此我想辞职,但公司却以我是单方面辞职等理由拒绝支付我剩余的薪水,我该怎么办呢??
2006年11月07日
朱愉忠
朱愉忠律师
你好:
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可以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2006年11月07日
问题标签: 工资 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