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张
- 您好。我是一名中日合资企业的员工,遇到了一个一直都想不通的问题,向您请教一下。我的工作是翻译,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档案等各种关系资料都不在公司,公司按月支付我劳动报酬,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性质上有些象临时工,合同每年签定一次。问题是公司将我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上缴税金,即20%,这样合理吗?我查阅了相关的法律,说受雇与企业的所得应该是工资、薪金,那么我的这种劳动关系所得到的收入到底是应该按工资的税率上缴还是应该按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上缴呢?
请您帮我分析一下,谢谢您!
- 2005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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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公司这样作是错误的,你交税太多了
- 2005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