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某
- 杨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是,我在一家企业上班,一年多都没签合同,说是合同不完善,在今年8月份的一天,单位贴出文件,要工作们每月交纳工资的6%的身份保证金,谁若不交,就不与稚签定合同,视自动离职处理,工人们都不想交,但是工司的规定不能违抗。您认为我们是否可以用劳动法来保护自已。再有就是我们的三险,是不是可以用工伤险来代替大病险。我认为国家规定三险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以上的这些情况是否是违法的。
- 2002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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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是否可以用劳动法来保护自已。
- 2002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