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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纠纷(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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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凡
本人于2008年5月7日与开发商签订劳动合同,我受聘于开发商负责整栋楼盘的营销,合同起止日期为2008年5月7日至2009年5月8日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但是合同上有一点就是:销售提成于整个项目销售任务完成后一次性结清。但是合同上没有约定销售任务具体为多少。

因为现在开发商发生变动,我很担心如果到了2009年5月8日我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开发商会拖欠我的销售提成,我想请问的是我的劳动合同到期时(2009年5月8日)我能不能拿到我的销售提成??他们会不会说我合同上写着提成要到项目销售任务完成后(即要到项目修建完毕,所有房产销售完毕后才结给我提成?)他们可以一直说没有销售完,那这样岂不是遥遥无期了。还有就是如果我提前辞职了,我的销售提成能不能在我辞职时结算?

希望您能帮助我下。在此万分感谢!!!!!!!!!
2008年12月17日
李兵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首先要确定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从你给的信息是不能确定的。如果是劳动合同你提出的问题都能够解决。如果是劳务合同就要麻烦一些。
2008年12月21日
王凡
我签的合同名称是:销售聘用合同
应该是属于劳动合同吧 我和开发商的关系应该的属于 我给他打工吧
1970年01月01日
李兵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我签的合同名称是:销售聘用合同
应该是属于劳动合同吧 我和开发商的关系应该的属于 我给他打工吧
2008年12月21日
李兵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您寄来的资料已收到。从资料来看,应该属于劳动合同。具体办理中有何疑问,请随时咨询。
2008年12月21日
王凡
非常感谢!
1970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