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洋
-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边疆普通居民,父母是一个下马企业的退休工人,有一点微薄的退休金。三个弟弟都在20岁左右相继夭折,沉重的打击使她母亲病重卧床十多年,繁重的家庭负担就落在他们夫妇身上。她母亲的房产(她外婆留下的)仅有两间低矮的土木结构瓦房。05年,经她父母同意,他们夫妇全额出资,在原址上建起砖混新房,使二老住进新房,并好好侍候,受到街坊的称赞。07年10月,她母亲去世,是他们夫妇料理一起后事。08年三月,她父亲与一个比他自己小40多岁的(仅32岁)少妇登记结婚,少妇要分一半房产,请问,我的这个朋友该怎么办?
- 2008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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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咨询当地律师为好,
- 2008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