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众呼声
- 杨律师,您好!
有件事想向您咨询:我们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国有股份制)的员工,我们是每月5日发放上月全月工资,但9月4日拿到8月份的工资条时发现各人的工资均有下调,比例为20%-70%不等,公司方面曾在8月25日开会传达股东会就公司现状及今后发展的决议时提到因为各方面因素,公司经营不善,8月份没有业务收入,下一步会先对公司资产情况进行清查,人员进行安排,但关于此次工资下调,事先我们没有接收到公司方面任何正式的通知,公司也没有与任何一位员工进行协商。
我们认为公司这样做是不符合劳动法的,所以我们想请教:
就上述情况,我们能否以公司克扣劳动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仲裁,如何举证,胜率有多大?结果会是什么?
请您尽快答复,谢谢!
- 2003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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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可以提请仲裁的。
- 2003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