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晓华
- 杨律师:
您好!
有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情况是这样的:
我在公司办理了请假手续,从4月21号到5月9号,并且得到公司的统一。不过在假期达到之后,我没有及时的消假也没有回去上班。于是公司判定我是自动离职,并扣除了我的4月份工资。
现在我对于自动离职的处罚并没有什么异议,但是公司扣罚我4月份的工资是合理行为吗?
另外,该公司还长期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我具有公司的工作牌),并给不缴纳社会保险金,我能否向劳动仲裁投诉公司的行为,索回我4月份的工资以及其他的一些合法权益。
非常感谢!
颂安!
晓华求教
- 2003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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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公司不给公司是过分了,你可以协商或者提请仲裁。
- 2003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