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顽皮的猴子
- 02年大学毕业,我进的北京的一家公司。当初签了个协议书,其中有几条这样的内容,一,公司通过人才交流机构为我落实北京户口,费用由他们承担;二,我必须为他们工作5年以上,否则按未干满一年交1万作为违约金给他们。最初签约,觉得公司规模很大,应该很有发展。可是上班以后,我的工资只有1000元每月,实际到手只有800~900元。加上要自己解决一日三餐和交通费等问题。所以生活比较拮据。最主要是觉得,公司比较的冷血,我上班途中摔伤,他们主动提出让我休息但是却刻扣我的工资。。。。。
从进公司到辞职大约有半年时间。在这半年时间里,公司并未给我办理三险反而让我在03年初签约时,签署了自愿放弃三险的协议。最后我是在对这个公司极度失望的条件下做出辞职决定的,公司没有批准但是给我寄来了离职处理通知:1.我已被公司开除,要交纳违约金4W;2.户口打回原籍。由于当时我在复习考研,所以我并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这些事情。。。。。。
现在事隔三年,现在我想通过合法的途径要回我的户口和档案不知道可行否?这几年由于种种原因,我也没有工作。4W的违约金,所以4W元无论是3年前还是3年后对我来说都实在是无法承担的。所以我想请问一下,懂法律的朋友,1.我是否还得支付这4W的违约金?
2.如果公司强制扣留我的户口和档案,我可否以他们未交纳社保为由申请仲裁,类似情况我获胜的几率大吗?
3.如果公司考虑我可能以社保来仲裁的话,会否已经私自帮我办的社保?如果这样我又该怎么办?
- 2006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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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没看到你的合同是如何规定的,从你说的情况来说,如果你是被公司开除的,应该不是你违约,而是公司单方违约,你应该不用交违约金。
公司不给你户口档案,你已经无法申请仲裁,因为早已过时效。
但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处理。
- 2006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