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宁
- 单位效益不好,09年11月停产,员工放假,无薪,而且保险也没再交。10年5月让回单位继续上班,我没同意,至今也没回去办理离职手续,保险也就一直没交,合同是到10年2月到期,我能要求单位给我补交保险吗?
- 2012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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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付克
- 阎付克律师
- 您好!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单位应该为您缴纳社保,直至劳动合同到期日止。您可以要求企业补缴。
- 2012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