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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提成纠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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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大学毕业后我在一家私营从事建筑涂料销售工程的公司做业务员有一年了,老板一直以个中理由拒绝支付任何社会保险,现有的福利待遇就是底薪800+电话补助50+提成款,我们还有不间断的整日正日的加班,比如没有休息日也没有任何补助,现在的问题主要是关于提成方面的问题.公司原规定由公司接下的工程是1个点,自己接的工程是6个点,且是口头规定,没有书面文件证明.现在我负责的工程已经结束,因为第一个工程是老板的关系结的头,其下的所有工程都是我全权负责,且不是一个单位,只是结款的时候老板自己要求参与进来,现在所有的工程已结束,只有2个工程款因为时间问题还未倒账,公司提出要辞职就没有任何提成可拿,且我已拿到的工程全部是一个点的,所以我想咨询下:
1.因为一直没有任何劳动保险,现在能否要求公司做出补偿?需要提供些什么资料?
2.做为业务员,是不是就没有休息日,能否提出加班的说法?要做出那些书面证明?
3.提成方面,口头的协议是否有效?公司单方面改口为1个点的说法有没有效呢?如我不同意这样的说法该从哪方面做出反应来争取机会呢?辞职后公司拒绝支付相应的提成属不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呢?
谢谢答复!
2007年03月02日
1、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只能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公司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才为合法。
2、劳部法[1994]503号规定推销人员等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应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3、口头协议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可以认定为有效。
4、辞职后公司也应支付相应的提成工资。
2007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