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
- 魏律师
您好!
谢谢您的回复,
我还想请问,
1.单位未交保险,劳动者可主动提出辞职,并可获得补偿,在劳动法中哪一条可以说明,(因为单位上须要具体的条款说明)
2.请问养老保险金补交数数额,应该怎样算
- 2006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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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付克
- 阎付克律师
- 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其中违反规定,包括用人单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根据各地规定不同,补缴未缴的社会保险金或缴纳社会保险金并进行经济补偿。
- 2006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