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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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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谭
您好!
前几天我此咨询过几个问题,现在我还想问几个相关的问题:
1. 现在我公司人事部以“公司女工职位少,无法安排工作”为书面理由以经济补偿的
形式补偿辞退我。事实上在和我谈辞退问题时的真正原因是:因为我的老公于今年的5月办理了辞职手续 ,说是公司以招女工照顾其他男职工的家属作为公司的一项福利,现在辞退公司双职工中男职工离职的女工。被辞退的还有另外三名女工,都是老公今年6月到9月离职的。其中还有一名女工是刚生完小孩子来报到上班,但人事部一直都没有安排工作。
事实上,我所在的部门人员还是紧缺的,部门领导还去人事部要过人但是一直都没有安排人到位。我一进公司就在此岗位工作,一直做了六年了。部门主管也对我的工作相当认可,也提过不要辞退我,并不存在不胜任当前的工作。像这种有意识的以事实上老公离职为理由辞退女工 的做法公司能按所谓的“公司女工职位少,无法安排工作”为由辞退我们吗?劳动法上是否有相应的法规条文? 这种说法是否有合理性?
2. 在劳动经济补偿方面还涉及到一个年终奖。公司是有过一个文件规定员工要做完一年才有年终奖――实际上就是每月的月奖金扣除约60%到年底一次性发放。这部分的年终奖得第二年的2月份(过年前几天)才发一部分现金,另外就发4000到7000 元不等的年利7%的集资条。现在公司存在有意识逃避这个年终奖的发放,在时间上做文章让我们现在做到10月底就走人,这样就说我们没有做满一年就不算我们这10个月的年终奖,并且不计入经济补偿的那一块的计算。 即如果按公司的赔偿不计算这10个月的年终奖的话,我要损失8000左右。请问公司明显在在时间上做手脚,单方面提前让我们不做满一年就辞退我们,而逃避补偿金的做法合理吗?我们能按哪些相关法律法规来争取我应得的利益?我们怎样才能争取到年终奖这一块的利益?
3.另外在今年因为劳动部门的检查公司才与所有员工签订了无期限合同,之前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合同,现在也一直不给我们合同。                               
4.我是99年12月进厂的,一直到2003年底才帮我办理了养老保险,请问我能要回之前公司没缴的那部分社保金吗?还有我们能获得失业保险的赔偿吗 ?
4请您在百忙中给我一个详细的答复,好吗?在此十分的感谢您们。静候您们的回复。谢谢!


2005年10月17日
陈殿生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你的问题比较细,回答时还应知道更多的情况,你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解答。
200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