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岚岚
- 杨律师:
您好!
我是一国企职工,已按劳动法的规定辞职,单位不同意,不给办理任何手续。半年后单位将我除名。请问单位这样做是否合法。除名后我在单位已交付的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还能得到吗?
- 2002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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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单位做法不合法,社会保险永远是你的但是你是按照社会保险规定才能使用。
- 2002年05月29日
- 岚岚
- 单位将我除名的理由是说我自动离职。请问辞职与自动离职能相提并论吗?我该怎么与单位理论?多谢赐教!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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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
- 2002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