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瞿金平
- 我是一名外来打工者.于97年在深圳一家厂里打工近10年.之前有在车间工作中毒过敏的事实后被掉离车间而干环保.现在公司又以掉我去车间.我不肯去 为由开除了我. 在这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没有为我买社保.直到去年才买.现在我想请问黎律师 公司是否需要给我一些经济补偿.? 听人说满一年有一个月的工资补?是不是我这样没有签定合同的不知道有没有? 如果开除我是否有社保金给我?
- 2007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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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瞿金平
- 您好!
虽然您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等规定为您补齐劳动保险;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应当给您经济补偿。
建议您到当地律师事务所系统咨询,不要错过劳动仲裁时效等权利。
- 2007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