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陈
- 您好!
我在一间外地进驻的建筑集团公司属下的装饰公司工作,在我工作的城市(省府)里,集团公司有省工商登记,而装饰公司没有(在外地的城市有).装饰公司没有挂牌,只是在集团公司办公地点办公,装饰公司在有工商登记的城市也没有办公室.而我和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公司有几个月没发工资,现在我已辞职,没有辞职信,只有一份公司物品交接协议.
请问我可以在我工作的城市申请劳动仲裁吗?而这份公司物品交接协议(有公司名称及总经理签名)可以证明我是公司的员工吗?
- 2002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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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律师建议你吸取教训就是,你的确情况对于您不有利。
- 2002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