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健
- 我是乌鲁木齐一家事业单位的职工,工作11年,因获得自费出国留学的机会,现准备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我想知道:1、离职后有关单位的离职费补偿问题,有具体的文件吗?;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什么样的?;3、我的住房单位是否有权收回(已经拿到房产证,但上面表明产权归单位,没有办理土地关系)?4、我的档案我是否可以带走?
- 2006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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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你自己离职是没有补偿费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如果你没有产权的话,房子有可能被收回;档案个人不能带走,但可以存放在人才中心。
- 2006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