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与原单位彻底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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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先生
- 汪律师您好
听说您在劳动关系方面是专家,现有几个问题向您请教一下。我是2005年10与原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从事国际贸易,并与2006年9月离开该公司,但未解除劳动关系.
离开原由如下:
1.原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给我们买劳动保险,协商过,但原单位以怕我们离开该公司为由,说下一年补办,我们对此表示不信任.
2.劳动工作时间长,刚开始是单休,后来是两周休一次,甚至一个月休一次,我们提出,原单位以工人不休息,我们就不能休息为由推辞.
3.工资发放以年薪结算,平时有事以现金支取为主.
4.我们的从4月份就来公司实习,7月到9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未在合同之中,后来我们才知这是不合法的.
5.原单位扣押了我毕业证和学位证.
跟我这种情况相似的还有3名大学生,请问,律师,我若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如何做,怎样才算标志我们与原单位彻底解除了关系,还有户口与档案在解除劳动关系后,该怎么办?
希望能尽快受到您的回复。
谢谢
- 2008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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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较多,建议来电咨询
- 2008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