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如何写有关房屋的协议...

如何写有关房屋的协议才有效

[已解答]
0人同问
海涛
你好,我想问下有关房屋产权的事.事情是这样的.我姥爷有一间房子,姥爷去世时留给了我大姨,二姨和四姨的,但当时因为四姨结婚没房子就先让给四姨他们夫妇住了.在房子改革时,国家让把当时单位分的房子自己买了,四姨当时没有钱,是大姨出的钱买的,可是当时有一个规定是,谁的户口在本市,房子的房本就是谁的名字,所以现在房本的名字是我四姨的名字.当时我四姨夫说这个房子是他们姐妹三个的,以后这个房子归属他不做参与,当时他这么说了也就谁也没有太在意就没有写什么协议,也没到有关部门做什么公证,就这样他们住了进去,直到他们买了自己的房子搬了出去住,这个房子空着一直到现在.可是近几年因为四姨他们的孩子也大了,房子的价格也比原来高了很多,四姨夫有点不想把房子平分想留给自己的孩子用.所以大姨,二姨商量想把这个房子产权的有关协议想补写,就是说想证明这个房子不是四姨他们夫妇单独所有的,不可以单独的进行买卖和房产转让.四姨也同意了大姨和二姨的提议同意这样做.那现在她们要是都同意了,一起写份关于这个屋子的产权证明还有用吗?法律上认同吗?有效果吗?用不用在写这份协议时,还要通过四姨夫的同意呢?其实是主要不想告诉四姨夫,因为他现在根本就不想在把这栋房子在让出来.要是和四姨夫说了他肯定不同意.所以我想问问陈律师这份协议应该如何写才能在法律上有效呢!!!
2007年11月27日
阎付克
阎付克律师
你好:

你四姨的自认非常重要,这样可以认定为共同共有。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分析策划,对你四姨的自认及事实过程作公证。
2007年12月03日
问题标签: 户口 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