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急的阿丽
- 史律师:
您好!再一次向您请教问题.
我是2001年成人教育全日制大专毕业生,2002年应聘到一家外资企业工作至今.因我所应聘的职位属于暂时工性质, 所以当时公司并没有帮我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的调动手续,也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协议,只是在公司登记了个人资料. 请问我们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现在我想离开公司,能否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我在公司服务的事实能否载入档案并计算工龄?
热切盼望你的回复,谢谢! 谢谢!
- 200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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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分焦急的阿丽
- 盼望早日收到史律师的加复,万分感谢!!
- 200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