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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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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LIAN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已有两年,没签合同,也没保险。过了5月8日我请了病假,5月16日我提出辞职。四月份的工资没发放,以5月请假1天算3天的扣为由,1-16号共17天四月的工资还不够扣的。拒付。在这两年中,我自己交过近一年的保险.
如果我申请仲裁的话:
(1)我是去公司的注册地(门头沟),还是经营地(朝阳,不在一个地址)?
(2)我要求发放四月工资和补偿一年保险,是否合理。
(3)需要那些材料?
(4)让我爱人代表我去仲裁行吗(我不想出面)?如果行,用不用写委托书.
2006年06月07日
陈殿生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去门头沟申请仲裁
可以要求四月的工资及补交保险
你妻子可以代理你去申请仲裁,要写授权委托书。
2006年06月09日
as
回 复:您好:职工在劳动合同履行中有权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有违约责任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从你的留言上看,是你在辞职书中声明“不要工资、算是对企业贡献了”,我想就这种声明的效力做以分析:工资是在劳动关系中,职工因履行劳动义务而获得的,由用人单位以法定方式支付的物质补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除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外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因此,企业无权仅凭你的一句气话就克扣你的工资。做为企业,在你拒绝受领工资时应当向公证机关提存,并通知你受领,因你拒不受领产生的费用等由你承担。因此,我认为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讨回你的工资。
关于养老保险证、医疗保险证企业更是无权扣留,你可通过举报或申诉方式维护你的权利。
2006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