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ngnanji
- 我于9月24日生产完毕,产假是12月15日到期。上班不到半个月,由于公司离家很远,中途无法回家哺乳(每天1个小时公司不算加班)。孩子得了肺炎住院,我申请休哺乳假。公司最终答应了,但是工资只按最低工资的8 0%支付。我在常熟,最低工资是690,也就是公司在我休哺乳假期间只支付我每月690*0.8的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如何做呢,急,谢谢。
- 200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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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付克
- 阎付克律师
- 劳动法规定,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可以每天可以有一小时的哺乳时间。你的情况如果超过一小时的话只有请假了。但是单位没有理由无故降低你的工资,按照80%的计算是错误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进行劳动仲裁。
- 2006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