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飞
- 史律师,你好,我是清远地区的教师,因为一些原因想自动辞职,请问自动辞职有没有补偿?如果有,补偿的方法如何?
- 200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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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雪松律师
-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 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缴纳法定社会保险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报酬,并缴纳相应的法定社会保险费。
- 200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