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燕
- 律师您好:
我是06年七月在一家私企幼儿园上班的到现在也没有签署合同,前些天因有事辞职,老板说让本月十号去拿工资,但我去了他却说我违反了园办的制度,辞职要提前半月,但是园办根本就没有制定相关的文字制度,也没有开会说过关于制度的事项,并且先前也有当天辞职当天就领工资的想象,因为当时前后共有两人辞职,老板就说我们的辞职给他带来了损失所以不给工资,但后来他却说看我们在职期间干得不错,原本300百的工资只给一百,我不解,我想问一下,她说得有道理吗?我们没有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能到有关劳动部门投诉他吗?谢谢
- 2007年04月13日
- 郭燕
- 您好!
单位依法应当与您签订劳动合同,虽然您和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您的工资待遇仍然受法律保护。劳动法规定职工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您这种情况,单位有处理惯例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对您的约束与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形不一样。您可以考虑给单位一定的时间;单位也没有理由扣除您半个月的工资。您可以投诉,也可以提起仲裁。
- 1970年01月01日
- 郭燕
- 谢谢黎律师!
- 1970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