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刚
- 杨律师您好:
我是一位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在一单位从81年工作至今已23年有余,自参加工作至今先后更换五位厂长。刚参加工作的头几年里待遇时有时无,但后期无任何待遇,并且工厂假期无工资(头几年有)我先后几次找单位领导让其交劳动保险但从未有过结果。头几年曾找单位领导签署劳动合同但单位领导不给签署并“说从未把你当作临时工看待”但是没有正式工人的待遇。
我的问题是:
在一单位工作23年从未间断如现在不想干了虽然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单位是否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不想在原单位工作的原因:
1 工厂放假期间(过年)无工资
2 无任何福利待遇
谢谢!!
- 2004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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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律师个人认为没有经济补偿的。
- 2004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