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峰
- 没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当时老板约定的待遇是试用期工资2000,转正3000,发放时间是下个月的月底(押一个月工资),现在公司工作两个多月了(快满试用期),还没拿到公司一分钱的工资,前两天老板说大家工作状态不好要降薪,现在我想离职,但又担心自己手上没有任何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及薪资待遇的证明,到时老板赖帐的话自己会很被动;故想请问:1.我这种情况能受到法律的支持吗?2.我这样才能如实的要回我的工资呢?谢谢!祝您身心愉快!
- 200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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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尽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监察大队投诉。
- 2006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