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
- 我今年7月硕士毕业,到一家研究所(事业单位)工作。当初签订就业协议时有一个只有一式一份的补充协议,规定:服务期限为7年,违约金每年5000元,试用期为6个月。现在我工作了近一个月(试用期内),还没有签订聘用合同。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我需要交35000的违约金吗?我现在户口已经办好了,如果辞职的话,户口有什么后果?会不会打回原籍(现在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 2003年08月27日
-
-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户口不回原籍,及时在试用期提出辞职。
- 2003年08月30日
- 赵
- 但是,北京市好像出台了规定,有服务期限协议的不得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
- 1970年01月01日
- 赵
- 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经过必要程序,被招考、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或应征入伍的
这样的话,我是不是不能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啊?
- 1970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