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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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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憨
黎律师,你好!
先前本人向您咨询:债务人现租房居住,但有一拆迁安置地,当时需补交部分资金才能得到这块地,于是他以儿子(尚不满16岁)的名义付了这笔资金,也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只花一点钱就可办好)。请问法院可以拍卖它吗?
您是这样回复:拍卖法第六条规定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第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因此,法院不能拍卖。
现再请问一下:由于这宗地国土部门都已认可,只需出点手续费随时可办理,办理审批手续可否由法院出面办理?谢谢!

2008年05月23日
阎付克
阎付克律师
你好!
不是法院办理,请你按照国土部门要求的手续办理。
2008年05月25日
李军
黎律师您好!
我在今年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没有土地证,(本来是有的,但卖方因为其他原因并没有出具),后来我问邻居才知道有土地证,再去找中介和卖方,他们说原来的土地证丢了并承诺帮我补办一个,但是已经3个月了还没有办下来,现在我有点等不及了要求退钱,但他们不答应,请问我该怎么办啊??原协议上写的证件齐代表要有土地证吗?
2008年05月25日
问题标签: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