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近崩溃的人
- 律师您好,我大学毕业和国有企业签定劳动合同5年,合同里面有一项目是单位解决北京户口,如果辞职那么将会是3 万的户口费加违约金,但是我查很多资料感觉这样的合同条款是不合理的,请问我该怎么做,另外,我公司由于结构调整,会重新签定合同,请问这样的话以前的那些合同条例会不会也就作废,还是重新沿用? 回复:北京户口带来的承重违约负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2005/03/10 12:38)
你要求新签订的合同中去掉该条款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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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杨律师,我原来签定的合同的甲方是我们集团下面的产业公司,子公司,现在由于集团的结构调整,将我调到集团部门,并且集团要求重新签定劳动合同,甲方为集团。请问这样的状况算不算公司违约?另外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原来的合同是终止后重新签定新合同,还是由原来的合同直接过渡到新合同,我的意思是我能不能在原来合同终止后不重新签定新合同?这样的话我需要向公司赔偿吗?
- 200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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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你可以具体请教当地律师
- 200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