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佳
- 公司欠工资已经三个多月了,我来公司已经四个多月了,只拿到半个月的工资,我的试用期合同到期已经一个多月了,他们答应我两个月后转正,可是到现在一直托着,我想辞了工作,可是现在合同没签下来,我怕走了,工资会更拿不到,可是不走,公司到了发工资的时间不给发,也不说理由,而且我现在真是钱紧的很,连省吃俭用的生活都难已继续维持了。他们给我正式合同让我看了,说这周四签,可是合同上没有写具体的工资金额,我觉得不放心,可以要求写吗?合同上也明白的写着,工资不按时发需要给25%的违约金,可是拿到的半个月工资也是八月22号才给发的,也没有发什么违约金,保险是答应给上的,只是不给上公积金,公积金也是国家强制上的,我怎样才能维权,怎样才能早点把工资领到,望百忙之中早点回复,多谢!
- 2006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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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1、即使您辞职,工资也应该全部支付;
2、合同中应当约定劳动报酬 ;
3、无故拖欠工资应当支付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4、公积金在北京地区是强制缴纳。
- 2006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