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ate
- 杨律师,您好:
请问公司在女职工怀孕期间是否可以调整员工工作并相应降低工资标准?
怀孕期间因身体不适请假应按事假还是病假,如何界定?工资应如何处理?如果怀孕期间请长假(超过一个月),那么工资应如何支付?(是按最低社会保障支付还是按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是否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
盼速复,谢谢!
- 2004年02月17日
- kate
- 烦您快些回复,好吗?
谢谢!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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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
- 欢迎你直接咨询律师。
- 2004年02月18日
- kate
- 100的律师费是只能咨询一次吗?
- 1970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