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平
- 您好!
我所要咨询的对象是我母亲.她在被单位录用之前是经过劳动部门介绍入厂做计划内临时工,但几年后,即被录用之前是厂办集体企业的家属工。我们所在城市市劳动局和单位由于这个原因没有给我母亲计算连续工龄,至此,我母亲的连续工龄只按九年计算。我母亲于一九八九年被录用,一九九八年退休,根据当时的政策工龄不满十年,不能享受养老退休金待遇。请问,我们城市的劳动局和单位把我母亲在单位集体企业做家属工的时间没有算做工龄的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
请您给予回复,十分感谢!
- 2004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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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工龄问题不是劳动法管理范围内的
- 2004年06月25日
- 徐平
- 可是我母亲在退休前单位曾经给交过养老保险,根据这个情况,请问我母亲是否有享受退休金的待遇?
谢谢您的回复!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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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有的
- 2004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