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建立
- 您好:
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真不好意思!
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后我签到了一家国有企业,刚过试用期我就递交了辞职申请,过后我就以看病为由(公司知道我有病)和人事处请了假(没有书面证明),我看过合同法,知道递交辞职申请一个月后我应当可以自动离职,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了,但我给人事处打电话,他们说上面没有批示,还得等,我想问一下现在我是否可以提取我的档案和户口,是否还需向公司缴纳违约金?如果公司不给,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公司要回我的手续,应当采取什么办法?我现在签到了一家企业,但领导说需要有档案和户口才能与我签约,如果原公司迟迟不给我手续,我是否可以对我在此期间的损失进行索赔?
如您答复可以发邮件给我:memeryyou@sohu.com
急盼您的答复!!!
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了解我的问题!!!
此致
敬礼
2003.11.23
- 200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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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律师
- 自杀是您唯一的选择
- 2004年02月17日